关于做好2024年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1769  2024-01-29 18:33:37

沈科质管通〔20246 号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规范和完善专业体系,提升专业建设层次和水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沈阳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启动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就做好第一轮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准备阶段(2月1日—3月15日)

为确保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相关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材料准备工作:

(一)撰写《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1)并进行专业自评。《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并结合《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4、附件5),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进行撰写,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本情况、观测点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思路与措施等四个主要方面。在撰写自评报告的同时,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并填写《专业评估自评表》《专业评估自评依据》(附件2、附件3)。

(二)填写《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5)。《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针对影响专业建设的核心要素提供相关支撑数据,如教学保障条件、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相关数据填写需尊重事实,实事求是。

(三)准备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的组织与整理主要以《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专业评估自评报告》为依据,并做好接受专家组实地调阅材料和考察的准备。

二、学校评估(2024年3月16日—4月10日)

1.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受评估专业进行评估。

2.学校评估工作采取网上评估(316-331日)和现场评估(41-410日)相结合。网上评估包括查看各学院提供的电子版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现场评估包括听取专业建设建设汇报、查阅支撑材料、听课评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

三、结果认定与公布

专家组在集中评议基础上,形成评估意见和结论,经学校审议后,由学校以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结果作为专业建设、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单位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相关材料表格(模板)请在教学质量管理处网页下载,《专业评估自评报告》、《专业评估自评表》、《专业评估自评依据》、《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和《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学质量管理处程龙老师;另外校内专业评估的支撑材料(附件6内的材料)均需电子版形式提交。(电子版报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邮箱:jxzlglc@163.com)报送时间:2024年3月15日前。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1月29日


附件见校内OA下载:

1.沈阳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2.沈阳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

3.沈阳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依据

4.沈阳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5.沈阳科技学院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

6.沈阳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目录

7.参评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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