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1651  2024-01-29 16:31:24

沈科质管通〔2024〕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教学评估》的要求,为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意识,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过程管理,更好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教学质 量管理处决定开展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安排

按照2024届毕业生专业人数50:1的原则,系部选派副教授以上称职的教师进行检查,以系部为单位把选派教师名单报备教学质量管理处,上报时间2024年1月28日21时。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标准

1.命题规范,题目表述规范、没有语病,主标题字数不宜过长。

2.选题性质明确,属于理论研究、应用研究、设计研究等方面。

3.指导学生选题具有实用性、可行性;研究方案要具有合理性,避免出现大空的现象;研究方案要切实可行,能够解决实际中的问题;

4.符合学士学位论文的定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5.选题难易程度适中、工作量适当,所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6.选题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社会应用价值与创新性。

三、时间和地点要求

检查时间:2024年1月29日 9:00-16:00

检查地点:一教 322 教室(机房)

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工作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地评阅每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为每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综合评定;应科学的给予每篇选题具体的评审意见,科学合理的分析选题题目是否符合选题要求;评审间,应独立进行分析,自主发表见解,不应影响他人评审,不做倾向性评审。

根据选题题目进行综合评定,评审意见为“合格“(打“√”)、“不合格”(在附件1中对应位置写出不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对应的序号)。若评审结果为“合格”,则认定为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合格;若评审结果为“不合格”,送其他2位专家评议,复评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认定为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不合格。

检查专家在1月29日16时上交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选题审核情况检查表(附件2)电子版和打印版。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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