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年度期末试卷质量审查工作的通知

1591  2024-01-26 14:25:08

沈科质管通〔20243 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期末试卷评阅质量和归档要求达到合格评估“三基”要求,经研究,决定于 2024年1月27日-2024年1月30日对我校 2023年度期末试卷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改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开设的线下考核课程试卷。

二、检查项目

根据学校有关课程考核环节的质量标准及要求,对试卷的评阅、试卷分析、 归卷等主要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试卷批阅是否符合教务处下发的批阅规范;

2.是否严格按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阅卷;

3.试卷核分是否准确,成绩记载有无错误;

4.平时成绩记载是否客观、真实,计入总成绩的比例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教学大纲比例要求;

5.试卷成绩分布是否合理;

6.试卷分析论点是否正确、合理,是否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不同班级的试卷分析是否存在雷同或拷贝;

7.试卷册材料是否齐备、顺序是否正确;装订是否规范、整齐;试卷册封面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详见附件一)

三、审查流程和工作要求

1. 审查流程:各系部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试卷检查小组,教研室主任任组长,教研室内教师为成员,按照试卷清单分配具体任务(落实到个人), 依据试卷审查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审,并填写试卷审查评价表(见附件)。各组长负责审核审查小组各成员的评价表填写完整性;在审查结束后,各小组组长收齐本组成员评价表,若评价表中存在缺项未填写的,需督促相关评审人员予以补填,收齐后填制《沈阳科技学院试卷验收审查统计表(系部用)》电子版(见附件),检查过程结束后以系部为单位所有评价表纸质版与填制完成的《沈阳科技学院试卷验收审查统计表(系部用)》 电子版统一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将进行评价分数统计,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汇总。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拒绝接收信息不完整的评价表或得分统计表。

2.各专项检查小组成员需根据下达的评审任务,应认真评审,责任到人。若合格评估专家抽查试卷时,抽查到评审小组所抽查过的试卷中,发现了较大问题,而评委未发现,学校将追查检查小组该评委的责任。

四、问题反馈与整改

试卷评审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管理处将协同评建办、教务处向各二级教学单位反馈评审意见和整改建议。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审查组所发现的问题,布置安排所有主讲教师对试卷立即进行全面回溯检查、整改。整改要求是:举一反三,不能就一而一。

试卷整改完成后,教学质量管理处将协同评建办、教务处再次组织评审工作组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整改后的试卷予以复检复检的目的是——检查各教学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改。学校对试卷复检的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五、结果使用

1.检查结果将作为二级教学单位评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本次检查中如发现教师存在严重失职,导致试卷中存在较大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教学事故处理。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1月26日 

 

附件见校内OA 系统:

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期试卷审查评价标准

附件2沈阳科技学院试卷审查评价表

附件3:沈阳科技学院试卷验收审查统计表(系部用)

附件4:沈阳科技学院试卷检查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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