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6〕9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专业内涵建设,形成专业特色和品牌,有效支撑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校级特色专业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色专业建设主要包括服务产业定位与对接、人才培养体系与应用型特色、实践教学条件与校企协同育人、专业内涵建设与同行认可度、生源与就业质量等五个方面,本次将评选4-6个校级特色专业。结合各专业近三年的招生情况、就业情况及2026年度专业评价结果,确定参评专业范围,具体见附件1。
评选采用现场PPT汇报方式,评选时间:10月21-23日,汇报内容主要围绕评价表:1.1、1.2、2.1、2.2、2.3、3.1、3.2、3.3、4.1、4.2指标点展开。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